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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编号 1952 类型 在线咨询 提交日期 2017-04-08
标题 五保户相关政策咨询
内容 83岁老人,无子女,现丧失劳动能力,申请五保,需要准备什么材料?具体如何办理?另关于确权后的自留地会如何处置?
回复人 民政局 回复日期 2017-04-17
答复内容       您好,针对您提出的问题,现答复如下:
      《农村五保供养条例》规定:老年、残疾或未满16周岁的村民,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又无法定赡养人的或赡养人无能力赡养的可申请享受五保供养待遇。

      具体申请程序为:个人向村委会提出申请,村委会评议符合五保供养条件的出具评议意见报乡镇,乡镇调查审核符合条件的出具审核意见报县级民政部门,审查符合五保条件的民政部门予以审批并发放五保供养金。

      具体咨询电话为:0319-5689007